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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收支稳步增长获得感增强

类别:苏州经济 日期:2018-8-13 23:17:14 人气: 来源:

  今年来,苏州市委、市大力落实乡村振兴工作,先后出台市委一号文件《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意见》、苏州《乡村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我市农村高质量发展、农村居民拥有更多获得感提供了制度保障。据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8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38元,同比增长8.3%。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苏州经济转型升级,苏州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四个季度保持上升态势(详见下图)。2018年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去年同期提高0.5个百分点。

  从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看: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6864元,同比增长9.2%;人均经营净收入为2238元,同比增长4.6%;人均财产净收入为1261元,同比增长3.8%;人均转移净收入为1475元,同比增长14.0%。详见下表:

  其中,工资性收入占比58%,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3个百分点,依然是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重要引擎;经营净收入占比18.9%,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9个百分点;财产净收入占比10.7%,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0.4个百分点;转移净收入占比12.5%,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4%,增速居四项收入之首,比去年同期高4个百分点,成为苏州农村居民增收的新亮点。

  从“苏州制造”到“苏州智造”转型中,集体经济、小微企业、家庭经营等保持持续利润增长面临。一季度苏州农村经营净收入中,二产经营净收入502元,同比出现负增长。但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力度创造良好的创业和税收、资金保障,不断激发农村市场新活力,一季度苏州农村经营净收入中一产净收入422元、三产经营净收入1314元,同比增幅均超过可支配收入增幅。我市在不断推进特色农业、品牌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

  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6250元,同比增长8.1%,比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速快1.5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消费比从去年同期的1.65:1缩小至1.63: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0.8%,较城镇快1.2个百分点,农村消费水平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水平差距逐步收窄。

  与去年同期相比,苏州农村居民人均食品烟酒消费1751元,增长5%;人均衣着消费405元,增长3.3%;人均居住消费1460元,增长9.8%;人均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303元,增长2.6%;人均交通通信消费1115元,增长14.4%;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697元,增长8.9%;人均医疗保健消费290元,增长12.9%、其他用品和服务消费227元,增长0.9%。八大类消费占比详见下图:

  一季度,苏州农村人均食品烟酒类消费175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4元,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28%,同比降低0.8个百分点。从结构上看,食品烟酒消费中,谷物、薯类、奶类、肉类等增速均超过10%。我市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促使饮食消费呈现出向营养均衡、高蛋白、多杂粮等保健方向发展,食品烟酒类消费质量逐步提升。

  在村村通公及农村消费品不断升级的大下,一季度,受春节影响,我市农村居民购买汽车、自驾出游、走亲访友等不断增加,促使我市农村居民购买交通工具、燃油、汽油、停车费等交通消费快速增长。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交通类消费支出为951元,同比增长37.6%。

  随着苏州城乡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立,我市城乡居民同享医保待遇,提高了农村居民生活质量,观念向防病、保健转变,流行于城市的各种健身器材、保健品等也走进了农村居民家庭。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290元,同比增长12.9%。其中人均医疗器具及药品消费68元,同比增加27%;人均医疗服务消费223元,同比增长9.3%。

  近年来,教育方式的多元化,网络培训的不断发展,加之农村居民对教育重视程度的不断提升,一季度,苏州农村人均教育消费305元,同比增长15.4%。春节旅游及观影成为农村居民新消费方式,一季度,苏州农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392元,同比增长4.3%。

  1.一季度,苏州行业增长面稳定,财税增收态势良好,先行指标回升,市场预期平稳向好,用工需求稳定,给农村居民增收创造了良好的宏观。

  2.增加就业类培训,发放失业保险技能补贴,提高了农村居民自身素质和就业能力。持续开展的“春风行动”为农村居民搭建就业平台。今年一季度苏州首次发放失业保险技能补贴11.07万元。

  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园区,推进养殖鱼塘标准化,大力发展高标准农田、精致农业、品牌农业,提高农业附加值。

  2.依托江南水乡文化,挖掘自身优势,打造古镇旅游,建设康居乡村。村镇自发抱团取暖,做强做大“农旅”蛋糕。春节期间苏州市旅游总收入36.23亿元,其中乡村游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吸引了大量游人,是春节期间旅游总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1.结合“263”专项行动,精准治理“散乱污”企业;搭建统筹平台,推进企业进园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2.集体经济从单一的“房东”经济向股权投资为主的复合经济转变。盘活“沉睡”资产,促进集体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1.精准帮扶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脱贫。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市级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富民载体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支出补贴;有偿调剂耕地指标,主要收入留村;对薄弱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税费实行减免。

  2.发放社会救济和补助、现金惠农补贴。2017年,苏州市辖区放农业“三项补贴”6602万元,涉及补贴面积55.95万亩,补贴户数10.89万户。全市放农业“三项补贴”20620万元,补贴面积174.74万亩,享受补贴户数28.86万户。一季度,苏州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中社会救济和补助、现金惠农补贴同比实现翻番。

  3.养老金、离退休金标准不断提高,老年人幸福感增义渠骇强。2018年1月1日起,基础养老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调整后,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在2017年标准上普遍提高30元。

  2017年7月1日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由810元/月提高到875元/月,特困人员生活救助供养标准由1134元/月提高到1225元/月,其他生活救助及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按原政策同步调整。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由每人820元/月提高到910元/月。低收入者保障水平持续居全省首位、全国地级市前列。

  (一)经营净收入结构调整中增速趋缓。近年来,我市经营净收入结构不断调整,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三产净收入占比已超过半壁江山并保持较好增长势头,二产经营净收入增速降低,今年一季度出现负增长。以“乡村振兴”为抓手,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科技、技术支持,推动传统制造业及农业深精加工产业发展。

  (二)财产净收入增长动力不足。我市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主要来源于转让承包土地经营权租金净收入和出租房屋租金收入,但随着租金的稳定,持续快速增长后劲不足。随着农村居民进城贷款买房及农业对口贷款支持的增多,一季度,我市农村居民利息净收入为负。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积极探索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新模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促进集体经济向聚集性、合作型方式转变,进一步确权赋能,推进“三权分置”、“按股分红”,让农村居民享受更多股息、红利收入。推动金融创新,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多收益稳定、风险适度的理财产品,保障农村居民财产净收入增长,扩大财产净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

  本文由 恒宇国际(www.neivn.cn)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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