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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益性岗位招聘3名公告

类别:苏州人文历史 日期:2017-8-16 11:18:45 人气: 来源:

  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因工作需要,根据苏州市委办公室、苏州市人民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2号)和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通知》(苏人保事〔2010〕013号)的有关,经研究并报上级部门审批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党的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素质、职业和敬业奉献,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招考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公布简章、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录用等程序进行。

  3.联系电线.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材料(均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应届生还要提供双向就业推荐表,在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并接受面谈资格审查。填写《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报名表》,同时交本人同底正面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见附表)

  1、报名人员与招聘人数不超过5 :1的增设笔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具体考试地址和时间另行通知。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录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标准参照《苏州市201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的有关。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减少招聘计划数。

  经考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合格的人员,在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告栏上公示一周,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经公示无的,经用人单位研究后录用。被录用的人员及时办理报到手续。报考人员须对照本简章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在考试、体检、政审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则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被录用的人员,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1.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管理按照苏州市《关于加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管理意见》实施;

  4.录用后与本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

  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点击下载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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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苏州名胜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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