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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苏州这项新条例即将实施!再遇到这些情况立即举报

类别:苏州新闻 日期:2019-12-17 17:34:50 人气: 来源:

  临近毕业的小吴,在园区找了一份实习,由于离家有40分钟的车程,小吴打算在附近租一个房间。不过,几番咨询下来,可供选择的房源不多,也没有让她满意的。

  “单间的价格都是在800到1200 元,都是简装的 ,而且都要押一付三,差不多一下就得拿出4000多块钱。对于还在实习阶段的人来说,有些棘手。”

  根据《条例》:出租人应当以一间设有外墙窗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以下统称居室)为最小出租单位。

  使用面积十二平方米以上的起居室(厅),可以隔断出一间居室出租;但是,县级市(区)人民起居室(厅)不得隔断出租的除外。

  起居室(厅)允许隔断出租的,应当采用轻质不燃材料固定围护,隔断后应当具备直接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保障房屋整体结构安全,不得影响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救援。

  (一)疏散楼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逃生窗等的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省消防安全技术标准的相关要求;

  (二)窗户和阳台确需安装金属栅栏等设施的,应当能从内部易于,不得影响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

  (三)仅设有一部疏散楼梯的居民自建低层、多层出租房屋,应当在二层以上的每层设有外墙窗户的部位至少设置一部用于公共逃生的软梯;

  (四)三层以上的居民自建多层出租房屋的疏散楼梯不得采用木结构楼梯或者未经防火的金属楼梯;

  房屋出租给两户以上承租人的,出租人应当在出租房屋内配置至少两具三公斤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者相应量的其他灭火器。

  出租房屋内出租居室达到十间以上,或者出租床位达到十个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在每间居室以及公共区域安装火灾探测报警器或者智能火灾预警装置,在公共区域安装应急照,并在每间居室应急疏散线图。马伊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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