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3 :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 :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招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30%和面试成绩70%的比例折算。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经考试、体检和政审,根据经开区实际情况安排工作岗位,由工作岗位所在单位与被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按办理相关手续。聘用期间,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续签合同,对试用期和聘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人员,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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