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8月20日,银川市原副局长周志林涉嫌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案在银川市中级开庭审理。
庭审中,公诉机关:2005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周志林利用担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局长、银川市兴庆区党委常委、委、银川市兴庆区局长、银川市副局长的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款物共计人民币648.5626万元及字画等物。
据悉,2009年上半年,吉新奎经人介绍结识被告人周志林并开始交往,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周志林利用担任银川市副局长、银川市兴庆区局长的职务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有犯罪事实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吉新奎等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致使吉新奎等人继续实施犯为,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并逐步形成组织达15人的性质组织。
面对公诉人的,被告人周志林对受贿罪的表示无,但是对徇私枉法罪的两项提出。
人律师认为,被告人周志林是因为收受了吉新奎的贿赂,从而在一例打架斗殴案件和一起查封赌博机的案件中为吉新奎提供便利,并不是徇私枉法罪,而应该是受贿罪。
公诉人面对律师的,认为受贿罪中,吉新奎给予被告人周志林的10万元现金是为其装修工程提供便利,在打架和查封赌博机案件中,被告周志林是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司法工作人员且了国家的司法制度。
机关,检察机关和群众70多人旁听了案件审理。银川市中级将择期宣判。(记者 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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