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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苏州这几个区域的规划有变动

类别:苏州经济 日期:2019-11-12 8:29:12 人气: 来源:

  东起苏嘉杭高速一仪塔同津大道,西至开发区边界,南起云龙大道仁牛湾,北止苏州绕城高速。规划总用地48.37平方公里。

  根据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城市设计以及相关部门的发展和意见,本次规划针对开发区范围内局部地块进行合理调整。对比调整前,增加了花港和云梨住宅用地。

  为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为下一步的开发建设提供更科学合理的依据,吴江区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黎里镇元荡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延续原2017年12月8日批复的《黎里镇元荡周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功能结构,在此基础上对用地布局、地块指标进行了动态更新。

  东至江苏上海界,南至沪渝高速公,北至张园东,西至钟家荡,卖盐港,规划面积约18.40平方公里。

  ①张园东以南、规划支一以东A-YJ02-01-04、A-YJ02-01-05调整用地边界,用地性质和指标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容积率1.3、建筑高度35m),南侧沿元荡增加绿化带。

  ②张园东以南、规划支一以东A-YJ02-01-03地块调整用地边界,用地面积和指标调整为商业用地((B1)(面积=0.5公顷、容积率1.4、建筑高度16m)。

  ③规划支一以南增加一商住混合用地(Rb)(面积=0.3公顷,容积率1.2,建筑高度15m)

  ④张园东以南、莘塔大街以东A-YJ01-02-06地块调整用地边界,地块内配建一处3轨幼儿园(约 6000㎡ ,北部增加一处商业用地(B1)(面积=1.8公顷,容积率1.4,建筑高度20m)。

  ⑤康力大道以北、枫华中学以东A-ZH02-01-07、A-ZH02-01-10地块二类居住用地(R2)调整为科研用地(A35)/商业商务用地(BlB2),调整用地边界,控制整体开发(容积率2.0,建筑高度24m,建筑密度45%)。

  ⑥府时以北、莘塔大街以东增加一处商业用地(B1)(面积=0.6公顷,容积率1.4,建筑高度20m),地块用途为菜市场。

  为保障民生建设,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雪野莉子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为下一步的开发建设提供更科学合理的依据,吴江区委托设计单位编制(黎里镇中心城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调整。

  本次规划调整延续原2017年12月8日批复的《黎里镇中心城区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用地功能结构,在此基础上对用地布局、地块指标进行了动态更新。

  ①为促进中心城区商务设施高效开发利用,在绿地总量不减少的前提下,根据总体规划划定的绿地边界,将江苏西、东菇河南部分公园绿地(G1)调整为商务设地((B2)。

  ③为满足中心城区通信设施布点需要,将江苏东、纬四南部分公园绿地(G1)调整为通信设地(U15)。

  ①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鼓励企业发展,将江苏西、东菇河南商务设施地块(B2)的容积率控制指标由原规划的1.2调整为1.4,停车位配比指标由原规划的不小于2.0个/100㎡调整为不小于1.5个/100㎡,对江苏机动车开口段由原规划的70m调整为40m,并在地块江苏侧中段设置车行出入口。

  ②因物流产业升级,自动化物流装配技术对于建筑空间的需求增大,适当提高汾湖大道东、大同北物流用地(W1)的开发强度,容积率控制指标由原规划的2.5调整为4.0,建筑限高控制指标由原规划的24m调整为50m。

  ③经校核,因规划居住人口增加,为满足居住区配套设施配比要求,对318国道北、浦北西地块增加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求。

  ④为优化城市设计效果,避免建筑物对临街界面和周边地块日照的负面影响,对南侧两地块调整如下:

  ●对南、甘溪东地块,将原规划的“25m以上的建筑北退道10m”调整为“25 m以上的建筑北退道15m”,建筑限高控制指标由原规划的65m调整为50m

  ●对南、洋砂西地块,将原规划的“25m以上的建筑北退道10m”调整为“25m以上的建筑北退道15m”,建筑限高控制指标由原规划的150 m调整为建筑高度大于等于100m、小于等于1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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