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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男子买房没买成居然躺着就赚了90万 只因……

类别:苏州新闻 日期:2017-6-1 15:09:39 人气: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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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大伙还得多留个心眼儿。市民王先生就碰上了一件烦心事,交了8万元定金,房东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2016年2月,王先生通过中介看中吴中区一套300平的房子,经过协商,他与卖家张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总价为190多万元,并当即向张某支付了8万元的购房定金。不过,在王先生满心期待新家时,事情却出了变故。

  原来,房东张某是嫌房子卖的便宜了,在与王先生签订过合同后,又将房子以230万元的价格卖了另一个买家赵先生。由于房子被法院查封,了解到详情的赵先生随后也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

  最终, 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和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要求张某继续履行合同。此外,经过调解,由张某返还赵某定金,并支付违约金40万元。不过,在法院强制过户后,张某并没有消停。

  吴中区马俐提醒大家:还是要本着诚实信用的经营交易原则 ,否则会承担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因小失大 !

  苏州一市民见自家房子大涨近90万元后果断,买家将他告上法庭。日前,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卖家退还定金,并将涨价部分近90万赔给买家。

  2015年底,苏州市民曹先生通过中介,看中王先生一套200多平米的房子,经协商,双方在当年12月7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曹先生购买该房屋含车库、车位、固定装修、固定厨卫设备,成交总价 303万元,并约定王先生应于2016年3月10日注销他项权证。曹先生当即支付5万元的定金。

  审理中,经曹先生申请,吴中法院委托房地产评估公司对涉案房屋、车库、房屋内固定装修及物品清单上物品的价值进行鉴定。根据评估鉴定报告,这套涉案房屋总价3581100元、车库评估总价80000元、装修及附属设施评估总价119500元,共计378万多元;该房屋室内资产市场价14万多,上述两项共计 392.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约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2016年3月5日,被告通过中介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经催促也未能履行,属于单方根本违约,原告作为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退还购房定金 5万元。

  关于原告主张的损害赔偿问题,法院认为,被告违约给原告造成损失的,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损失。涉案房产(含车库、固定装修及物品)经鉴定总价值为392.3万余元。根据鉴定,判决双方合同解除,王先生退还曹先生定金5万元并赔偿损失 89.3万余元(392.3万-303万元)。

  近日,太仓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东张某主动提出违约遭后,在房屋已经交付对方使用的情况下,竟然擅自更换门锁,结果购房人李某愤而起诉,房东为其违约行为付出了30余万元的巨额代价。

  法院审理中,张某表示因为他仅有一套房屋,而限购政策影响了其换房计划,故不再出售房屋,并表示愿意双倍返还定金。李某则表示,因房价上涨,他要购买同地段同条件的房屋要多支出近40万元,张某赔偿10万元只是杯水车薪,不足以弥补其损失。

  房价上涨带来了二手房交易纠纷的大幅增加,人因房价上涨而违约的行为,影响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不利于社会诚信的建设。在二手房交易中,合同约定应明确网签时间、涤除抵押权、资金托管、户口迁移、违约金等问题,预防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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