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编号:SZJX2016-WJ-T-007
二、谈判内容:有机垃圾微生物处理机
三、采购预算: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
四、谈判响应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应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8、为保证项目整体质量本次招标不接收进口成套产品投标和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五、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1、发售时间:自谈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5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2、发售地点: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8-207;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3、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材料及复印件:(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3)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如有)及法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的连续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4)供应商须为生产制造商,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5)报名登记表(格式见第三章);六、响应文件的接收及谈判信息1、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8月9日9:00时2、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8月9日9:30时3、接收人:招标代理机构响应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4、谈判时间:2016年8月9日9:30时
5、谈判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七、保证金:投标人统一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银行汇票、本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室同其他资料一起交给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转账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逾期无效。采用其他方式交纳无效。交纳后,由代理机构现场开收据,如未交纳,视为无效投标。
1、保证金金额:玖仟圆整(¥:9000.00)
2、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交纳账户: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账号:000801
开户银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八、现场勘查:供应商需全面了解清楚工程现场进度和情况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投标。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理。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及监督:
1、采购人: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熊玉兰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8-207号
电话:传真:
联系人:孙保会、汪业超
3、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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